类别:中级经济法题目
题型:主观题
甲企业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服装生产和销售。2020年实现会计利润总额1500万元,有关部分经营情况如下:(1)销售服装收入1000万元,提供服装裁剪劳务收入2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300万元。
(2)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160万元。
(3)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60万元。
(4)投资收益科目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从境内未上市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100万元。
(5)发生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20万元。
(6)取得技术转让收入700万元,发生技术转让成本1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
假定:甲企业除上述业务外,无其他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及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甲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甲企业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甲企业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甲企业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甲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甲企业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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