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中级经济法题目
题型:主观题
A 公司主要从事纺织品的生产,于 2011 年 6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无任何子公司,其控股股东为 B 公司,持股比例为 25%。2013 年,由于国内纺织品行业不景气,A 公司经营情况每况愈下,面临财务困难。甲公司为国内规模较大生产生物制剂的医药企业,自2013 年初即开始与 A 公司进行接触并初步磋商,按照双方达成的初步意见,甲公司欲协议收购 B 公司所持 A 公司的全部股份,双方经过磋商,达成的初步意向书的内容如下: (1)2013 年 3 月 1 日,甲公司与 B 公司签订收购协议,由甲公司一次性收购 B 公司持有 A公司全部 25%的股份。 (2)在 A 公司协议收购报告书公告后第 20 天,甲公司与 B 公司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为了保证董事会决议的顺利通过,甲公司接受 B 公司的提议,决定在股权过户登记之前由控股股东 B 公司尽快完成对 A 公司董事会的改选,将原有董事全部替换为甲公司派出的董事。 A 公司依法聘请了相关财务顾问以及证券中介机构和评估机构后,对该重组事项出具了相关的意见并纠正之前的问题。 2017 年 4 月 15 日,甲公司欲将其控制的一家全资医药子公司 C 公司作价 5.35 亿元出售给 A公司,A 公司则以向甲公司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 C 公司 100%的股份,A 公司与 C 公司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5 月 15 日,A 公司召开董事会讨论该资产重组相关事项,A 公司董事会人数共10 人,除了与本次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董事 3 人之外,其他 7 名董事均出席了会议,会议表决中,5 名董事赞成,董事会当天通过了该事项。 2017 年 6 月 8 日,A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讨论此次资产重组的事项,由于事关重大,A 公司该次股东大会主要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设立专用系统为中小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经确认出席该次股东大会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均为非关联股东,所持的股份占 A 公司股份总数的40%,另有持有 10%股份的非关联股东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了会议,表决情况如下:持有 1%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弃权;持有 1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持有 4%股份的代理人在表决时根据授权投了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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