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中级经济法题目
题型:主观题
2020年3月10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互联网借贷平台,与B建筑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20%,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若逾期,逾期利率为年利率24%。借款用途为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 同时,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约定: A公司以正在建造的×项目作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项目归B建筑公司所有。 2020年3月11日,B公司如约向A公司发放借款,并从借款本金中扣除了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届满,A公司无法清偿借款本金,B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A公司返还本金2亿元,并按照年利24% 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B公司要求A公司返还本金2亿元,能否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2)B公司要求A公司按年利率24%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能否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3)B公司与A公司之间订立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条款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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