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中级会计实务题目
题型:主观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所得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第四季度,甲公司发生的与所得税核算相关的事项及其处理结果如下: (1)2019年10月2日,甲公司支付3000万元从证券市场购入一部分股票,占发行股票方有表决权资本的2%,并将其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19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价为3200万元,甲公司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50万元(200×25%),同时计入了当期损益。 (2)甲公司于2017年12月购入一台管理用设备,原值6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与会计规定相同。 2019年末由于技术进步,该设备出现了减值的迹象,经测试,其可收回金额为420万元,甲公司在2019年末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0万元(此前未计提减值)。甲公司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15万元(60×25%)。 (3)甲公司2019年10月10日开始一项新产品研发工作,第四季度发生研发支出3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2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发生的支出为100万元,该研究工作至年末尚未完成。按照税法规定,研究开发费用中费用化部分可以按175%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部分在摊销时可以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甲公司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4)甲公司2019年12月接到物价管理部门的处罚通知,因违反价格管理规定,要求支付罚款100万元。甲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同时确认了其他应付款100万元,至2019年末该罚款尚未支付。按照税法规定,企业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的罚款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根据甲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预计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25万元(100×25%)。 要求: 分析、判断甲公司上述事项(1)~(4)是否形成暂时性差异,其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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