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存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核算的不动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2×19年1月,A公司拟为管理部门自行建造办公楼,为此发生以下业务:
(1)购入工程物资一批,价款为800000元,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4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当日,领用工程物资585000元(不含增值税);
(2)领用企业自产产品一批,其账面成本为420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售价和计税价格均为600000元;该自产产品生产过程中耗用原材料涉及的进项税额为52000元;
(3)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价值为80000元,购进该批原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400元;
(4)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有关的劳务支出为60000元(不考虑相关税费);
(5)计提工程人员工资215600元;
(6)6月底,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工程按暂估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成本;
(7)将剩余工程物资转为该公司的原材料,经税务部门核定,其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8)7月中旬,该项工程决算实际成本为1400000元,经查其与暂估成本的差额为应付职工工资;
(9)该办公楼交付使用后,为了简化核算,假定该办公楼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100000元;
(10)2×20年该办公楼发生日常维修费用30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11)2×21年末A公司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办公楼出现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其公允价值为420000元,处置费用为20000元,未来持续使用以及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形成的现金流量现值为390000元。计提减值后,该办公楼的尚可使用年限改为2年,预计净残值为零,并改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12)2×22年12月30日,因调整经营方向,将办公楼出售,不含税价款为400000元,款项已收到。另外发生清理费用30000元,处置不动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
(13)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要求:
(1)编制2×19年购建办公楼相关的会计分录。
(2)计算2×19年、2×20年、2×21年的折旧金额并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3)编制2×20年固定资产维修的账务处理。
(4)计算2×21年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并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