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中级经济法题目
题型:主观题
2018年6月,李某要去A市实习,于是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期2年,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通过网上银行预付了租金。 李某入住后发现,房屋的位置不错,卫生间也较大,但热水器老旧不堪,不能正常使用。李某要求张某修理热水器,修了几次都无法使用。再找张某,张某避而不见。 无奈之下,李某去B公司购买了全新电热水器,花去1500元。 2018年7月,王某拟将房屋出售给刘某,双方订立了买卖合同,由于王某暂时不能办理过户,刘某于是申请了预告登记。王某将房屋出售的消息告知了张某,张某认为王某出售房屋没有事先通知自己,侵害了自己的优先购买权,于是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王某与刘某的买卖合同无效。 8月,王某急于偿还一笔借款,将房屋抵押给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时银行方得知刘某申请了预告登记。后来刘某多次催告王某交房办理过户,但王某置之不理,刘某于是通知王某解除合同。 一个月后,银行再次要求王某办理抵押登记,王某无奈,只好办理。借款到期,王某无法偿还,银行行使抵押权,拍卖该房屋。朱某以100万元价格拍得,朱某通知张某搬出房屋时,张某主张买卖不破租赁。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和李某之间的转租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李某是否有权要求张某支付购买热水器的1500元费用?并说明理由。 、张某是否有权要求法院宣告王某与刘某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说明理由。 、2018年8月,银行是否取得房屋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刘某是否有权解除与王某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合同解除,预告登记是否还继续有效?并说明理由。 、朱某能否要求张某搬出房屋?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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