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中级经济法题目
题型:主观题
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的,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点击展开答案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