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中级经济法题目
题型: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21年2月1日签订一份互联网电视机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台互联网电视机,乙公司于2月11日前交货,每台电视机单价5000元,乙公司负责送货,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乙公司于2月8日发出了该100台电视机。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2月10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当日传真通知甲公司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并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2月12日与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电视机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购买100台运输途中的电视机,每台单价4900元,丙公司于订立合同时向乙公司支付5万元定金,在收到货物后20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2月15日,运输公司在运输该批电视机的过程中遇上泥石流,其中有30台电视机毁损。丙公司以其未能如约收到100台电视机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乙公司认为丙公司拒绝付款构成违约,决定不返还其定金,同时要求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可否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2)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电视机的风险应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拒绝返还定金并要求丙公司支付违约金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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