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中级经济法题目
题型:主观题
甲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国际运输资质,2019 年10月经营业务如下: (1)国内运送旅客,取得含税收入1853万元;在境内载运旅客出境,取得收入540万元。 (2)运送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收入金额20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20万元。 (3)提供仓储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仓储收入金额7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10万元。 (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货车6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24.72万元。 (5)进口一台检测设备,经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50万元。 (6)购进4辆小汽车自用,取得汽车销售公司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金额60万元、税额7.80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4万元、税额0.36万元。 (7)购进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30万元,其中90%用于公司运送旅客,10%用于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 (8)购进一批矿泉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万元、税额0.65万元,其中80%赠送给公司运送的旅客,20%用于公司集体福利。已知:进口的检测设备适用的关税税率 为20%。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业务(1) 的销项税额; (2)计算业务(2)的销项税额; (3)计算业务(3)的销项税额; (4)计算业务(4) 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5)计算业务(5)进口检测设备应缴纳 的增值税税额; (6)计算业务(6)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7)计算业务(7)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8)计算业务(8)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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