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中级经济法题目
题型:主观题
2011年10月,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甲以劳务出资;乙出资5万元;丙、丁各出资50万元。合伙协议对其他事项未作约定。2013年1月8日,A企业与B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货款80万元,收到货物后7日内付款。2月26日,A企业如约收到货物,但因资金周转困难一直未付款。4月,乙因发生车祸瘫瘓,退出A企业,并办理了退伙结算。7月,丙未征求其他合伙人的意见,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C银行借款15万元。8月,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丁由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9月,B公司向A企业催要上述到期货 款,因A企业无力偿还,B公司遂要求乙承担全部责任,乙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 B公司又要求丁承担全部责任,丁以债务发生时自己为有限合伙人为由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丙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将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乙拒绝向B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丁拒绝向B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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