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中级经济法题目
题型:主观题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合同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 (1) 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 (2) 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陈某抗辩: (1) 自己来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 承担保证责任; (3)即使自已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李某抗辩:借款合同的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乙银行均未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来对人保、物保实现的先后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在庭审中提出的“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抗辩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点击展开答案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