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中级经济法题目
题型:主观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9月,甲企业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向A企业销售产品,收取不含税价款120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5650元。 (2)采用预收款方式向B企业销售产品,合同约定的不含税总价款为100000元,本月应收取60000元,产品下月发出。 (3)用自产的一批产品按不含税价格等价换取C企业生产的杏仁油,该批产品的市场不含税价为8000元,双方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换取的杏仁油40%用于职工食堂,60%用于后期赠送客户。 (4)销售边角料,取得含税收入16950元;销售于2012年9月购进的办公用小汽车,取得含税收人43260元。 (5)为生产免税产品购进一批原材料,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2600元,支付不含税运费13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6)购进生产设备1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5000元;购进办公用小汽车1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10000元。 (7)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玉米一批用于售卖玉米粒,支付收购价6000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农产品验收入库。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甲企业财务人员当月在申报增值税时计算过程如下: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2600+1300× 9% + 15000× 13%+ 6000× 10% = 5267(元); 当期销项税额=[ 120000+ 5650÷(1+13%)]×13% + 60000× 13%+ 8000× 13% = 25090(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25090- 5267 = 19823(元)。 假定购进的原材料、设备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生产的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均已经过认证。 要求:分析指出财务人员当月申报增值税时存在哪些问题,并列示正确的计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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