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中级经济法题目
题型:主观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2016年1月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取得含税收入157500万元,从政府部门取得土地时支付土地价款78000元。该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出租一栋写字楼,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每年不含税租金4800万元,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本月收到2019年下半租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400万元;另收办公家具押金160万元,开具收据。该业务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3)支付甲建筑公司工程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0万元,税额108万元 (4)购进小轿车一辆,支付不含税价款20万元、增值税2.6万元,取得税控机车销售统一发票。 已知: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本月申报抵扣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请计算业务(1)的应纳增值税。 (2)请计算业务(2)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请计算该公司本月的应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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