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中级经济法题目
题型:主观题
甲公司是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要经营研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配套系统、提供软件制作及软件售后服务。因2004-2006年3个会计年度连续亏损,股票自2007年5月24日起暂停上市,公司基本停止经营,几乎没有任何经营收入和盈利来源。2007年12月1日,B公司受让甲公司原第一大股东A公司所持甲公司股票4000万股,持股比例为12%,并承诺向甲公司注入核心地产业务。 B公司入主甲公司后未能履行资产注入承诺,引发甲公司中小股东严重不满,纷纷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2010年8月12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债权人乙公司对甲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开展破产重整工作。管理人接手后,制定的重整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甲公司法律主体不变,经重整的甲公司仍为深交所A股上市公司。 (2)甲公司全体出资人让渡其所持有的甲公司股票的35%,一部分用于偿还甲公司债务,剩余部分存放管理人破产重整专用账户,并在后续资产重组活动中由重组方有条件受让。 (3)债权人将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方案获得一定比例清偿,普通债权未获清偿的部分,甲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4)甲公司拟实施资产重组,引入重组方注入优质资产。 2012年5月28日,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甲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甲公司破产程序。 2012年10月17日,甲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公告,拟向B公司发行股份购买B公司持有C地产项目,因C地产项目属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限制的房地产业务资产,其经营模式不可持续,且B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回避股东大会表决,组织违法投票、计票,甲公司中小投资者向监管部门举报。 2014年9月,甲公司再度重组,重组方案要点如下: (1)甲公司向重组方D公司及其关联方共8人发行1.3亿股,购买D公司及其关联方持有的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100%的股权,重组完成后D公司将成为甲公司的控股股东。 (2)股权过户完毕后,乙股份有限公司将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成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乙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10日,专注于手机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最近3年净利润分别为3亿元、4亿元、5.2亿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B公司受让A公司所持股份入主甲公司时,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并说明理由。如果不触发,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B公司是否仍有需要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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