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中级经济法题目
题型:主观题
某电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50台自产A产品,不含税单价8000元。货款收到后,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提货单交给购买方自行提货。截至月底,购买方尚未提货。 (2)将20台新试制的B产品分配给投资者,单位成本为6000元。该产品尚未投放市场,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 (3)扩建单位幼儿园领用200公斤库存甲材料,每公斤成本为50元,同时领用自产的A产品5台。 (4) 当月因管理不善丢失800公斤库存乙材料,每公斤成本为20元。 (5)当月购进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70000元。已知:甲材料、乙材料均系上月外购并已抵扣进项税额; B产品成本利润率为10%;该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在当月抵扣。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当期销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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