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中级经济法题目
题型:主观题
司订购一套总价值150万元的精密仪器设备,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甲公司是一家商贸公司,自2011年11月成立以后,甲公司内部管理一直存在严重问题,长年亏损,公司现有资金严重不足已无力清偿到期债务。2018年5月8日,债权人乙公司向A人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认为公司资产大于负债,无须进行破产。2018年5月15日,A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乙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该法院指定戊律师事务所作为甲公司破产管理人,戊律师事务所曾于2013年担任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并于2014年卸任。经破产管理人核实,发现如下情况: (1)甲公司为了送货方便,租用庚公司一辆货车,破产受理时,租赁合同尚未到期。 (2)甲公司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27人,至今拖欠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截至2018年4月,甲公司尚欠乙公司3000万元、丙公司和丁公司各2000万元无法偿还。 (3)甲公司债权人丁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向B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偿还2000万元借款。B人民法院当日受理丁公司的起诉,该案目前尚未审结。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对破产申请提出的异议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送货用的货车是否属于债务人财产?并说明理由。 (3)戊律师事务所是否有资格担任管理人?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职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是否有权申报债权?并说明理由。 (5)对于丁公司诉甲公司的债务纠纷,在程序上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点击展开答案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