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中级经济法题目
题型:主观题
2018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通过互联网借贷平台“宜房贷”的介绍,与B建筑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24%,1年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公司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 在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公司与A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3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A公司以正在建造的S项目作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B公司有权用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并且B公司与C公司签订保证合同,C公司为A公司该笔借款提供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与保证期间。   B公司依照约定于2018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1年的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届满,A公司无法清偿借款本金,B公司委托某中介机构调查发现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宋某将借款资金用于购置海外私人游艇。B公司遂向人民法院以A公司、“宜房贷”和宋某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B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如下: (1)A公司返还本金2亿元,按照年利率24%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2)“宜房贷”平台对A公司所欠的全部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3)A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承担挪用资金部分的清偿责任。 (4)C公司作为保证人对A公司所欠的全部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B公司要求A公司返还本金2亿元,是否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B公司要求A公司按年利率24%支付逾期利息并按借款总额1%支付违约金,是否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宜房贷”平台是否应对A公司应付金额承担连带责任?并说明理由。 ?、B公司是否可以将宋某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并说明理由。 ?、B公司与C公司的保证合同中,保证方式与保证期间如何确定?并说明理由。 ?、法院是否必须追加保证人C公司为共同被告?并说明理由。 ?、B公司是否可以放弃对S项目的优先受偿权,直接要求保证人C承担担保责任?并说明理由。 ?、如果A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向D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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