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题目
- 题型:单选题
下列私募基金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的行为中,没有违规的是()。
- A.承诺本金不受损失
- B.宣传预期业绩
- C.宣称本机构业绩最佳
- D.向特定对象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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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按照《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禁止有以下行为:(一)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二)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相关内容;(四)夸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表述;(五)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措辞;(六)推介或片面节选少于6个月的过往整体业绩或过往基金产品业绩;(七)登载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八)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九)恶意贬低同行;(十)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私募基金推介;(十一)推介非本机构设立或负责募集的私募基金;(十二)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下列关于私募基金投资冷静期的说法中,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