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中级会计实务题目
题型:主观题
甲公司系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除特别说明外,甲公司对于3个月以内账龄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确定为5%。甲公司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甲公司201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20年2月28日完成,在此之前发生的2019年度纳税调整事项,均可进行纳税调整。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于2020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1月14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退回的2019年10月4日从其购入的一批商品,以及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当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为200万元,增值税为26万元,销售成本为185万元。假定甲公司销售该批商品时,销售价格是公允的,也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至2020年1月14日,该批商品的应收账款尚未收回。 (2)2月25日,甲公司办公楼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造成办公楼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3)2月26日,甲公司获知丙公司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预计应收丙公司账款250万元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应按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甲公司在2019年12月31日已被告知丙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因而按应收丙公司账款余额的50%计提了坏账准备。 (4)3月5日,甲公司发现2019年度漏记某项生产设备折旧费用200万元,金额较大。至2019年12月31日,该生产设备生产的已完工产品尚未对外销售(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5)3月15日,甲公司决定以2400万元收购丁上市公司股权。该项股权收购完成后,甲公司将拥有丁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0%。 (6)3月28日,甲公司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分配现金股利210万元。 (7)AS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一项供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在2019年11月份供应给AS公司一批物资。由于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AS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AS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要求甲公司赔偿经济损失600万元,该诉讼案件在2019年12月31日尚未判决,甲公司未作会计处理。 2020年3月7日,经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需要偿付AS公司经济损失550万元,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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