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中级经济法题目
题型:主观题
甲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的账款30万元(2017年1月20日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万元(2017年2月6日到期)。甲公司有关负债:应付丙的账款50万元(2017年3月5日到期);应付丁的账款180万元(2017年1月10日到期)。2017年以来,甲公司的资产处理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如下: (1)1月20日,丁请求甲公司偿还欠款未果。但在1月28日丁发现甲公司曾于1月15日将机器设备赠送给了戊。 (2)2月3日,甲公司将拥有的商业用房以60万元的价格(市场价格为120万元)转让给非关联企业已公司,已公司在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的情况下,受让该房产,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3)2月21日后,甲公司一直催告乙偿还债务,但乙到8月底仍未偿还,甲公司亦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4)3月15日,甲公司向丙提出就50万元债权债务予以抵销 (5)4月10日,甲公司与陕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对丙的20万元债权以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丁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给戊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2)丁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商业用房转让给己公司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3)丁是否有权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乙的债权?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是否有权向丙主张就50万元的债权债务予以抵销?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庚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何时生效?何时对丙产生效力?并分别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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