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中级经济法题目
题型:主观题
甲、乙按份共有一台电脑,甲占70%的份额,乙占30%的份额。2018年4月1日,该电脑显示器出现问题,由丙电脑维修部进行维修。2018年4月4日,丙电脑维修部维修完毕,通知甲、乙10日内取回电脑,并支付维修费500元。2018年4月15日,甲、乙仍未来取电脑。2018年4月30日,甲支付了500元的维修费用取回电脑。 另查,甲、乙双方对电脑的处分等没有任何约定;丙电脑维修部亦不知道甲、乙之间为按份共有。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乙对外转让自己的份额,是否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说明理由。 (2)如果甲将该电脑卖给第三人丁,是否需要经过乙的同意?并说明理由。 (3)对丙电脑维修部的500元维修费,甲、乙对外应如何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 (4)若甲、乙不支付维修费,丙电脑维修部是否有权留置该电脑?并说明理由。 (5)2018年4月15日,丙电脑维修部能否将电脑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并就价款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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