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中级经济法题目
题型:主观题
2020年4月1日,甲公司签发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10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已经承兑,付款日期为2020年7月1日。 2020年6月20日,乙公司将该银行承兑汇票丢失,被张某拾得。张某伪造了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王某的人名章,以乙公司的名义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知情的丙公司,丁公司以乙公司保证人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并记载了“保证”字样,但未记载保证 日期。 2020年6月24日,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戊公司,以支付货款。 2020年7月4日,戊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不足和票据被伪造为由拒绝付款,并于当日出具了退票理由书。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丁公司在票据上未记载保证日期,保证8期是哪一天?并说明理由。 (2)丙公司是否享有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3)戊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4)A银行拒绝付款的两个理由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5)戊公司能否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并说明理由。 (6)戊公司能否向张某行使追索权?并说明理由。 (7)戊公司能否向丁公司行使追索权?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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