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中级经济法题目
题型:主观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9年3月1日签订玉米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视为完成交付。玉米总价款为15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支付50万元货款,甲公司收到货后再付清余款10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3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50万元。 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红薯要出售且价格便宜,遂于2019年3月1日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红薯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玉米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2019年4月1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玉米和红薯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100万元支付给乙公司。按照托运合同的约定,丙公司应在十五天之内将玉米和红薯运送至甲公司。 2019年4月5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转卖玉米的合同,总价款200万元,并指示丙公司将玉米运交给丁公司。4月10日,丙公司运送玉米过程中,因遇到泥石流导致玉米全部毁损。丁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丁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玉米尾款100万元。 后来红薯遇销售旺季,丙公司以自己名义以150万元的价格将红薯转卖给不知情的戊公司,并完成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的行为,要求戊公司返还红薯。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玉米在运往丁公司途中毁损的风险由谁承担 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能否以未收到丁公司的玉米货款为由,拒绝向乙公司支付尾款 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未收到甲公司的玉米尾款,能否同时要求甲公司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 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戊公司返还红薯 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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