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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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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实务
高级会计实务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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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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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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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购入一项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开发建造一栋自用厂房,该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成本应当计入厂房的建造成本。
对于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行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 )
(根据2020年教材重新表述)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 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44000万元购入一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写字楼,立即对外出租,租期为2年,并办妥相关手续。该写字楼的预计可使用寿命为22年,取得时成本和计税基础一致。 资料二:甲公司对该写字楼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该写字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每年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均为2000万元。 资料三: 2011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分别45500万元和50000万元。 资料四: 2012年12月31日,租期届满,甲公司收回该写字楼,并供本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甲公司自2013年开始对写字楼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尚可使用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该写字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每年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均为2000万元。 资料五: 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52000万元出售该写字楼,款项收讫并存入银行。 假定不考虑除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1) 甲公司2010年12月31日购入并立即出租该写字楼的相关会计分录。 (2)编制2011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分录。 (3) 计算确定2011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及暂时性差异(说明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还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并计算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 (4)编制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回该写字楼的相关会计分录。 (5)计算确定2013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及暂时性差异(说明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还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并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 (6)编制出售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2017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文路留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路公司”)。四名股东的出资比例依次是35%、30%、25%和10%。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不设监事会,丙任监事。 (1) 2018年2月,丙提出,甲在留学咨询行业从业多年,经验丰富,对公司业务发展有较大贡献,提议2017年度利润由甲、乙、丙、丁分别以45%、25%、20%和10%的比例进行分配。全体股东均表示同意。 (2) 2018 年3月,乙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一辆轿车,经销商要求其提供担保。乙与甲商量后,甲便以文路公司名义与经销商签署- -份保证合同,并加盖文路公司印章。事后,甲将此事告知丙,丙未表示异议。丁得知后表示反对,甲回应说公司多数股东已经同意,担保不违反法律规定。 (3) 2019年1月,丁见投资无回报,也无法参与管理,心生转让股权之意。经询问,乙有兴趣购买。甲听说后提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因此,丁必须先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才可以将股权转让给乙。后丁认为乙的出价太低,遂放弃转让给乙的打算。 (4) 2019年4月,甲编写的《留学指南丛书》出版。甲未告知其他股东,就以文路公司名义从自己手中购买5000套该丛书。丁知道后提出异议,认为甲的行为违反了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 (5) 2019年5月6日,丁向公司监事丙当面递交一份书面请求,请求其向法院起诉甲违反忠实义务,要求甲赔偿公司损失。丙一直未做答复,也未采取任何行动。2019年6月20日,丁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对甲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文路公司2017年度利润未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是否违反了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甲以文路公司名义为股东乙提供的担保是否违反了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 所提示的内容,甲的观点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 所提示的内容,甲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丁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对甲提起诉讼的做法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甲、乙为普通合伙人,分别出资10万元;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15万元;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A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项: (1) 2020年2月,合伙人丁自营同A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获利150万元。合伙人乙认为,由于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因此,丁不得自营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其获利150万元应当归A企业所有。 (2) 2020年3月,合伙人甲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戊借款50万元,合伙人乙、丙、丁对该事项并不知情。 (3) 2020年4月1日,A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期限3个月。4月10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乙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丙转变为普通合伙人。7月1日,B银行的贷款到期,A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4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乙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甲的出质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债权人B银行是否有权要求合伙人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分别说明理由。
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未能按期兑付债券本息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接受全部或者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或者清算程序。( )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
因故意实施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不得抵销。( )
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
2014年1月,周某、吴某、蔡某和其他十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的记载,周某为第一大股东,出资55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5%;股东认缴的出资应当在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缴足。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和议事规则未作特别规定。2018年3月,蔡某认缴的出资经催告仍未足额缴纳,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蔡某补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蔡某以甲公司的请求已过诉论时效期间为由拒绝。2018年4月,吴某拟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李某,并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周某同意,其他股东反对。吴某认为周某代表的表决权已过半数,所以自己可以将股权转让给李某。吴某遂与李某签订股权转让合同。2018年5月,为提高市场竞争力,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并,并召开股东会会议进行表决,股东钱某投了反对票,其他人赞成,决议通过。钱某提出退出甲公司,要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遭到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蔡某拒绝甲公司诉论请求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吴某认为可以将股权转让给李某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是否有权拒绝收购钱某的股权?简要说明理由。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
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其中-一个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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